2023

04-19

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育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凝练创新创业成果,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立项内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创新训练项目:要求学生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学生团队在...

查看详情
2023

04-19

关于开展2022年立项(含2021年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学单位: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规定,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开展2022年立项(含2021年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6号)要求执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和范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4日范围: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创新创业项目信息表二、工作内容1.组织结题答辩:创新创...

查看详情
2023

04-18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于4月22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考试时间:4月22日(星期六)8:30-11:00(考试时间150分钟)。2.入场时间:8:00考生进场。3.封场时间:8:25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后,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离开考点。本次考试考场设立在北校区天仪楼。二、证件及考试工具1.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证)进入考场,缺证者不能参...

查看详情
2023

04-17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20〕82号)要求,经各院学生申请,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小组初审,教务处复核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4月21日前向教务处反映或申请复核,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真实。公示时间:2022年4月1...

查看详情
2023

04-13

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出版项目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 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    项目名称: 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出版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申请单位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出版项目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40万元项目使用单位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项目组织单位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拟采购名称拟采购数量拟采购项目金额“防灾减灾特色教材” 740万元项目要求出版社为:应急管理出版社。项目包括七本教材:《强震动观...

查看详情
2023

04-11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各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各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院(部)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统筹...

查看详情
2023

03-31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2月27日开展本学期教学以来,在各教学单位精心组织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学秩序井然,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纪律,保持良好的教风、学风,提升教学管理质量,现就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全体任课教师需采用“长江雨课堂”直播模式授课    任课教师在教室采用“长江雨课堂”开展教学工作。操作步骤如下:   (1)开启教学电脑...

查看详情
2023

03-27

关于组织开展校内SPOC平台课程上线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善校内线上教学服务体系,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启动校内SPOC平台课程建设工作,现将课程上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线范围第十二批立项建设并顺利结题的重点建设课程,已完成结题的金课建设项目,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二、上线要求(一)课程初审各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建设要求沉淀、整理教学内容,负责课程上线工作,并对课程内容的科...

查看详情
2023

03-27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21〕7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1.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开展抽查。2. 本科毕业生须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在校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检查,完成...

查看详情
2023

03-22

关于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工作,请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一、试行范围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试行范围为大三、大四学生。二、组织管理1、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与考试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2、教务处负责组...

查看详情
2023

03-22

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学生: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平时成绩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或未参加补考的课程应当重修,重修安排在下一学年对应学期进行。本次重修面向历年春季学期考核未通过的课程,现安排如下:1. 本次安排为历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以自修形式重修,参加学校安排的期末考试,如果学生留降级,需跟随新班级修读课程,对应的重修任务将被取消。自修名单见附件1。2. 2023届毕业生2022-2...

查看详情
2023

03-22

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置换制度,现启动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一、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分评定委员会”),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置换的审批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小组(以下简称...

查看详情
2023

03-21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3〕 14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达标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

查看详情
2023

03-17

关于做好国家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家教学名师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遴选条件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

查看详情
2023

03-16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提高学校教材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材育人育才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防灾科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一)突出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教材,国内正式出版的教材未能涵盖我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填补国内教材出版空白的教材,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

查看详情
2023

03-14

关于2023年03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退费的公告

各学院、相关考生:受疫情和实际情况影响未参加2023年3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的考生,我校将统一为所有缺考考生申请退费,无需个人申请,申请会逐级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本次缺考不影响下次报名。

查看详情
2023

03-08

关于做好2023年3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考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将于2023年3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将对本次考试培训、考务(考生)须知、听力、封楼等事宜做如下安排:一、考生方面(一)防护要求1.佩戴口罩。考生需自行配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2.有序出入。考前考后,按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入场离场,不得拥挤,保持间距。(二)入场材料1.不准携带:考生的包、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区,违规者禁止入场。2.允许携带(1...

查看详情
2023

03-07

关于2021级本科生《大学英语Ⅳ》课程免修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根据《关于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防科发教〔2008〕16号)第七条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的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6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经教务处与外国语学院协商,决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1、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且前三个学期每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达到80分;2、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虽未达到第一条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