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专业: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1〕15号)要求,现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标分配和遴选范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数额分配指标,我校择优推荐1个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范围为2021年度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已获批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不再参与遴选。二、遴选...
查看详情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提升高校教师的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与新华网将联合举办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请我校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4-26日二、培训对象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学院(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三、培训安排(一)开班...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在校生自修考试于11月18日开始,请相关教学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命题安排各教学单位指定命题教师,做好自修试卷命题工作。经教研室审核的试卷,命题老师于11月13日(周六)下班前完成试卷上传工作。上传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我的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命题”(选择自修考试任务)→选择A卷→上传→确定。二、考...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各相关同学:为保证本学期《大学计算机基础》(前8周)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时间:2021年11月11日(第10周周四)12:30-13:30。考区:北校区天仪楼。二、安排查询(一)系统查询1.考生查询各位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2.监考查询监考老师可通过“...
查看详情各学院:转专业是学院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为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防科发教〔2017〕78号)和《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防科教〔2019〕32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拟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转入要求、课程设置、学习内容,认真考...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期中、期末(前期结课)考试,作如下要求与安排:一、总体要求各教学单位要严抓本学期各阶段考务管理工作,做到既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管,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二、期中考试1.根据课程管理规定,授课时间未达到12周的课程,可不安排期中考核。2.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安排课下安排期中考试,不得占用授课时间。3.期中考试试卷等相...
查看详情各学院:根据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工作的要求,经学生在线修读,个人申请认定,学院审核,最终认定以下166名同学,共计268门次课程通过审核,具备考试资格,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6日起至11月10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认定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签据实名的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室)反映。联系人:欧阳老师邮箱:jiaowu@cidp...
查看详情根据《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冀科政〔2021〕20号)精神和要求,我校组织了评选推荐工作,经二级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评审,推荐以下8个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请推荐项目所在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系统填报工作,并在后期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高质量推进项目执行。 教务处 科研处
查看详情各单位: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度实习基地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现就到期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验收项目名单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度实习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所属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1地球科学学院芦峰口地区岩浆岩形成时代的精确厘定王承洋2地球科学学院黄金海岸实习基地野外地质实习路线构造内容建设与完善白相东3生态环境学院黄金海岸实习基地野外水文地...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为做好2021年度学科竞赛奖励统计发放工作,以《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0〕48号)(附录1)及《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1〕10号)(附录2)为基本依据,现启动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请按要求提交完成,并跟踪信息通过审核。具体如下:一、统计范围本次统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的竞赛项目,时间范围:上次统计结束至本次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1...
查看详情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要求,我校组织2021年一流专业推荐会,经专家组综合评议,推荐地球物理学等8个专业申报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10-61593894,联系人:石建辉。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
查看详情各学院:为加强毕业实习环节的管理,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毕业实习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将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必要途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有机联系,增强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关联度,提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同时,毕业实习是培养更好...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为加强对 202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我校《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15〕69,下称《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组织程序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
查看详情各学院(部):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工作任务(一)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教学安排1、各专业主任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2、各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表”查询和修改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修改完后点击导出,导出PDF版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打印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为切实做好学校延期毕业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延期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1.组织单位教务处考试中心。2.考试对象2020、2021届延期毕业生。3.考试组织(1)考试报到防控要求:河北健康码(含72小时内核酸)绿码、行程卡,刷脸进校。证件要求: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到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
查看详情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学期11月份和12月份教学计划做如下安排:周六补课安排日期课程安排11月6日按第15周周五课表上课11月13日按第16周周一课表上课11月20日按第16周周二课表上课11月27日按第16周周三课表上课12月4日按第16周周四课表上课12月11日按第16周周五课表上课10月30日学校将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不再安排补课,相对应第15周周四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
查看详情各学院: 学校定于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进行2020级、2021级在校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图像信息采集服务单位为新华社河北分社,主要用于学生学籍信息、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安排1、采集时间:10月31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2、采集地点:北校区天仪楼(具体分组见附件)3、图像采集对象:全体2020级、2021级本科生二、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查看详情各学院(部)、相关部门: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于2021年10月3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将对本次考试培训、监考(考生)须知、封楼等事宜做如下安排:一、培训安排(1)时间:10月30日(周六)上午08:00,中午12:00开始。(2)参加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考务全体成员。(3)地点:天仪楼408。(4)培训材料详见最下方附件1、2、3、4。监考、考务成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条...
查看详情各二级学院: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可以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校外实践基地核查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梳理与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准确掌握校外实践基地情况以及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协议有效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协议后,应及时悬挂学校实践教学基地标牌,标牌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将合作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查看详情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附录1)有关要求,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积极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和资助按照《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附录2)的大学生项目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我校大学生项目申报数量为8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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