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3-18
各教学单位:
学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贯彻落实新版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于本学期期中完成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课程教学大纲必须与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一致。要准确地贯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服从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体现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的要求。
(二)课程教学大纲应明确规定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无需过分强调学科系统性和完整性,但须注意与培养方案中有关课程的相互联系与配合,依照知识内容的整体性和相关性,进行课程内容的重组与整合,避免与先修课、并进课、后继课之间的重复与脱节,努力提高课程的综合化,系统化程度。
(三)课程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学院专业教学改革精神。各课程组应积极推进课程建设,在教学内容更新与拓宽方面有所突破的同时,力求在教学环节、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有所创新。
(四)课程教学大纲要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水平和成果。各课程教学大纲要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与转变,使学生在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技能以及相应知识点的基础上,掌握学科发展的新成就、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趋势。
二、基本构成
(一)课程的地位、目的和任务
写明本课程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从宏观角度说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
(二)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说明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先修课、并行课及后续课的关系。
(三)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大纲正文)
规定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时数及学生对每章知识点应当达到的掌握程度。
(四)课程学时分配
规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时数分配。
(五)推荐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目
列出本课程的主讲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学生学习指导书及其它参考书目等。
(六)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给出对本课程所采取的各种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的建议。
三、基本方法
(一)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能力分析为出发点,找准专业培养的核心能力。
(二)根据本课程承担的某个核心能力,或核心能力的某一部分,确定课程的定位、任务与目标。
(三)依据课程的定位、任务与目标确定本门课程的知识点、能力点等。
(四)将已确定的知识点、能力点按科学合理的分类及顺序构建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
(五)根据课程内容选定适合的教材及其他教学资源。落实课程与组织的实施细则。
(六)建立考核知识、能力与技能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学生学业评价考核方法。
四、组织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是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的具体实施单位。系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发动全体教师广泛讨论、深入研究,并注重征求、吸收相关专家意见后编订。
(二)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公共基础课、集中实践课、素质拓展课由课程承担的教学单位组织修订,学院统一组织审订后由教务处负责汇编;各专业的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经审核后由所在教学单位按专业制(修)订和汇编。
(三)跨系部课程由课程承担的教学单位与学生所在系部协商后组织制(修)订,制(修)订完毕交至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按专业汇编;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师负责编写,经系部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并由教务处负责汇编。
五、时间安排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及汇编工作须在
(一)
(二)
各教学单位需将2011年夏季短学期开设的各年级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陈健。
(三)
(四)
(五)
六、其他事项
(一)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也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应严密组织,确保工作成效。各教学单位之间应切实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本项工作。
(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人:刘佳琦,联系电话:6159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