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课程进修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2-19

 各教学单位: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专任教师短期脱产进修管理条例》的要求,学院决定选派本科专任教师参加课程脱产进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进修教师的原则
  1.满足教学亟需的原则。本次脱产进修的形式为课程进修,优先考虑2006级、2007级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程师资培养实际需要。
  2.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进修课程应与进修教师现担任或拟承担教学任务一致。结合本学期课程库建设和课程归属工作,选派的进修教师应明确作为相关课程的负责人。
  3.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原则。精心挑选、合理安排,优先选送思想政治表现好、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参加进修。同时注意避免教师到原毕业院校进修。
  4.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派教师进修要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一次选派数量不宜过多。
  二、选派进修教师的方式和计划
  教师课程进修是教师以脱产方式到国家级精品课程所在高校或国内开设相关课程的重点学科(专业)所在院校,以及知名生产、科研单位,主修某一门或几门课程,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获得教学资源,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学院本次选派进修教师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不需要脱产的进修培训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选派进修教师的具体工作要求
   1.各申报教学单位要做好提前联系培养单位的工作,协调解决教师学费、住宿等相关事宜,尽量降低教师进修成本。为便于管理,教师进修单位不宜过于分散,各教学单位之间应充分沟通,共享培养单位资源。
   2.选派进修的教师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短期脱产课程进修申请表》(可在教务网站教师用表处下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09年1月4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3.学院将在2009年1月5日完成终审,确定进修教师名单;1月11日前下发进修任务书。
   4.进修教师在进修期间不得承担教学任务,进修结束时应完成教案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等工作,没有教材的课程应完成讲义编写工作。
   5.未尽事宜请致电61598713。 

 


防灾科技学院专任教师短期脱产进修管理条例.doc

 

    教务处
    200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