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3-31

     为加强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力度,提高精品课程建设质量,学院决定继续开展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并依照程序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必须是我院本专科专业开设的课程,对覆盖面广、示范性强的课程予以优先考虑,使其在课程建设中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已被评为精品课程的不再参加同级别评选。
    2.申报的课程在我院至少开设2年以上(含2年),课程负责人应与课程库中的负责人一致,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申报课程教学条件和教学状态良好,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有较为突出的特色和成效。课程组按《防灾科技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自评,评估得分应达到优秀标准,即85分以上。
    4.申报精品课程的同时必须提交能够证明课程建设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
    [注]不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任何一条,不予受理。
   (二)评选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精品课程申请书》(附件3)并整理课程建设的佐证材料,报所在系部。
    2. 各系部进行初审后,统一将《防灾科技学院精品课程申请书》一式七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7日上午12时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刘佳琦,联系电话:010-61598713,Email:jxjs@fzxy.edu.cn
    3.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投票遴选,遴选结果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
   (三)推荐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要求
    1.学院在本届评审通过的课程中择优推荐2—4门参加2009年度河北省精品课程的评审。
    2. 2003以来评定的院级精品课程可由课程负责人申请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3. 2003以来评定的省级精品课程可由课程负责人申请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教务处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聘请有关专家对拟申报省级、国家级的精品课程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推荐。
    开展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是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教学单位务必从办学实际出发,精心规划,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教务处
    2009-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