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0-26
各教学系:
为规范集中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集中实践课程教学文件审定及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文件审定
1.教学文件审定的内容包括: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和任务书;
2.审定工作采用自查形式进行,同时填写《集中实践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
3.各教学系须对本系集中实践课程教学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各系办公室于
二、集中实践课程课表编排
1.根据集中实践安排具体情况,由担任集中实践课程的教师在集中实践课表内相应位置填写具体地点和时间。为避免冲突、便于管理,所填写的地点和时间要在教务处公布的集中实践任务安排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实践安排)中规定时间范围之内,课表编制完成后要与本学期理论课表核对,如有异常,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
2.多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一个或多个班集中实践,要明确每个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指导人数填列在集中实践课表中“集中实践课班级”栏内;
3.助课教师姓名后应注明“助课”字样;
4.集中实践课表编制工作于第十二周完成,由系办公室收集汇总,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交时间截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