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平时成绩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6-07

 

各系部: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平时成绩占50%。平时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该课程成绩记为不及格,不得补考,只能重修。平时成绩由考勤(10%)、作业(20%)、期中考试成绩(20%)和读书笔记四部分组成。

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平时成绩确定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现就平时成绩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1.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上报学生平时成绩,填报结束后提交。(操作方法附后)

2.平时成绩上报结束后,平时成绩合格的记录将置回暂存状态以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不合格的记录仍为提交状态,成绩不可修改,平时成绩作为学生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3.各位任课教师须在616(十六周周四)前完成平时成绩的录入。

   4.体育类课程、第十六周前(不含十六周)已结束考试的课程可不上报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录入系数填写说明.doc

    教务处
    201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