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学期实习管理及督导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7-01

 

各系:

2010-2011学年夏季学期是学院开展本科教学改革、加强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审定集中实践课程大纲及实施方案以来首次实施实习教学计划的学期,是对各本科专业实践课程体系设计思路、集中实践课程的设置水平、教学资源的开发拓展程度、教师实践教学的态度和能力、实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实践课程的教风学风以及实践教学实施效果的全面检验,是确保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工作环节,是学院全面实施夏季小学期实践教学的重要开局。为做好2010-2011学年夏季学期实习工作,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对各专业实习工作及督导检查活动安排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一)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实习动员,夏季学期开始前,各系以专业为单位分别召开实习准备会和实习动员会。召集有关教师参加实习准备会,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准备实习资料、器材工具,准备实习场地,编订详细实习计划,确定实习预算,明确人员分工等。召集有关教师、学生参加实习动员会,讲解实习目的、任务、要求,介绍详细实习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安排资料搜集等实习前期准备工作等。

(二)重视实习教学文件的编订和执行

各实习课程开出前应齐备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等教学文件,各系、各专业应按照《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附件1)进行审定并存档;

各实习课程的教学进程应严格依照教学大纲执行,同时使用教学工作手册如实记录学生考勤及实习课程教学情况。

(三)实习教学工作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1.夏季学期实习课程以周为单位进行组织,每周单个学生应有不少于40小时的满负荷实习工作量,并应通过任务驱动将学生实习工作延伸到课外时间。各系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天开放实验室(包括休息时间);如学生实习工作量确不足一周,单门集中实践课程最小可以设计为0.5周。

2. 教师需按时全勤到岗指导学生实习,每周实习教师应有不少于5天、每天8小时、合计40小时的指导工作量。

3.实习安排要合理,组织要有序。各实习课程应合理安排,提高实习效率,避免平行班轮换过程中出现的整班学生长时间空闲的情况。

4.安全管理,实习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实习前应按照《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防科教〔20101号)的要求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保障实习安全。

5.成绩考核与报送,实习成绩应按四阶段实习课程名称在教务系统中报送成绩,分模块进行实习课程,成绩考核应为各模块的综合评定成绩;

实习安排中课程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系统)中名称不符的,请在上报成绩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修改课程名称的申请;

实习成绩应于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第一教学周前上报完成,包括网上录入和纸介成绩上报,纸介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应完整。

6.档案归档,实习结束后,各系应组织全部实习参与教师完成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实习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教学工作手册、成绩单、实习报告(作品)、《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应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教学周前完成,届时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档案检查。

二、夏季学期实习课程的教学质量监控

学院将对夏季学期实习课程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监控,一是所有实习课程至少接受一到两次督导检查,二是对部分实习课程进行全程督导跟踪检查,三是组织全院教学管理检查,四是组织学生进行满意度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检查

1.实习督导检查由学院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按《集中实践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2.实习结束后,学院督导组提出实习课程质量评价意见,供实习课程整改参考使用。

(二)教学管理检查

教学管理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学院组成由主管院长、部分系部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对集中实习进行教学巡视,了解实习教学的实际情况,交流实习课程管理经验,及时解决实习中的各类问题。

(三)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和整改

学院将于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反馈督导检查、教学管理检查的质量评价信息,并严格依据质量评价信息和实习课程管理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

全程督导跟踪课程明细表见附件3

    督导检查时间、地点由督导组另行通知。教学管理检查的时间、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附件1: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doc

附件2:集中实践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检查用).doc

附件3:2010-2011学年夏季学期全程督导跟踪课程明细表.doc

    教务处
    20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