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25
各系部:
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对目前各系部参与的学科竞赛项目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竞赛的经费支持及奖励办法,现将2013年学科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分类及管理
(一)学科竞赛的基本原则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须依据“关注重点、内外对接、广泛参与、择优选拔、节俭高效”的原则组织参与。
1.重点参加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影响力较大的校外竞赛项目;
2.必须组织学生广泛参与校内竞赛选拔,择优推荐参加校外学科竞赛,以扩大学生参与面;
3.各参赛单位应节约竞赛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竞赛资金效能和竞赛影响力。
(二)类别的划分及认定
对于学院目前学科竞赛,本着广泛参与、重点奖励的原则分为A、B、C三类管理:
A类学科竞赛项目,学院提供竞赛运行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0号)和《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2号)的规定兑现师生奖励;
B类学科竞赛项目,学院提供竞赛运行经费支持,但不纳入学科竞赛奖励范围;
C类学科竞赛项目,各参赛单位可利用部门经费、企业赞助经费等形式组织参赛,该类项目不纳入学院教学运行和学科竞赛奖励经费预算范围。
(三)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
1.教务处、院团委负责学科竞赛统筹协调工作;
2.各类竞赛申报单位负责竞赛的校内选拔和校外参赛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学科竞赛运行经费管理
1.学科竞赛经费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管理,以学院公布的当年立项结果为依据,对学科竞赛运行经费进行专项管理;
2.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支付范围包括:校内选拔宣传组织费用、参加学科竞赛报名费、差旅费、耗材费等;
3.各种津补贴费(差旅补贴除外)用均不纳入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支付范围;
4.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立项审批学时数从课时费中列支,涉及以考试形式进行选拔而产生的制卷、监考、阅卷等工作量按学院考试工作量申报形式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报销流程
1.竞赛实施单位负责人(系部主任)根据学科竞赛运行经费列支范围进行经费审批;
2.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按校内竞赛和校外竞赛两个阶段预支和报销,预支校外竞赛经费前,竞赛实施单位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校内竞赛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校内竞赛活动效果确认;
3.发展与财务处根据学科竞赛运行经费列支范围及教务处确认结果予以办理借款及报销手续。
二、2013年学科竞赛立项结果
经主管院长会议议定,现将2013年学科竞赛立项及分类情况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