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5-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4〕78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共计申报10项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召开立项评审会,现将评审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项目立项评审专家组,参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的评审标准,以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的形式组织立项评审答辩。
二、时间安排
三、评审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主要考察实验室布局、设备环境、文化氛围、日常运行管理及教学成果的支撑材料等内容。各参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安排专人进行实验中心整体情况介绍,每个参评单位考察及介绍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有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即可。
(二)答辩评审
1.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负责人参照评审指标(附件1),陈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基础、建设方案、特色及示范作用等。要求使用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对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建议,项目负责人对专家质询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现场考察情况、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等,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用表》(附件2)中进行量化评分。
4.按如下规则确定拟立项项目:
(1)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10分(特色分);
(2)以量化评分排序和评委立项意见为依据,确定拟立项项目;
(3)入围拟立项项目的,评委同意立项数须超过50%;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且排序在前60%的建设项目入围立项。
5.入围项目名单公示一周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立项。
四、注意事项
1.各建设项目务必由项目负责人汇报,如有补充材料,可自行带到答辩现场,以备专家组查阅。
2.请各系部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现场考察及项目答辩相关事宜准备工作。
参评项目列表及答辩顺序见下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地震科学系 |
地球孕震环境监测与探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沈军 |
2 |
地震科学系 |
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张莹 |
3 |
防灾工程系 |
地下结构与工程地质试验场实验示范中心 |
王伟 |
4 |
防灾工程系 |
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王丽 |
5 |
防灾仪器系 |
电子技术综合实训平台教学示范中心 |
贺秀玲 |
6 |
灾害信息工程系 |
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张兵 |
7 |
经济管理系 |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唐彦东 |
8 |
人文社科系 |
文化传播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侯英 |
9 |
基础部 |
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杨健 |
10 |
基础部 |
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赵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