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5-24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提交下学期教学安排

各学生所在系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打印本系教学安排表,526日下班前提交“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打印版。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教学安排下发下学期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系(部)填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系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请各系(部)务必于62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教材征订信息的维护,并提交《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在各部门提交完下学期教学任务后,教务处会将《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

3.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每周不超过16学时。

4.需助课的课程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经批准后和主讲教师教学任务同时下达,教务任务下达后不再受理助课申请。《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用表下载)

5.需聘请外聘教师的系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3】28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教授100/课时、副教授80/课时、讲师及以下职称者60/课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6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工作任务

524日—526

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526日—62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信息,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62日—66

1.排课;

2.汇总并公布教材信息,各系指导学生购买教材。

        附件: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doc

                 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doc

      2016-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