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01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提交下学期教学安排
各学生所在系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打印本系教学安排表(请务必在教务系统中直接打印教学安排,不要导出Word版再打印)。11月10日下班前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打印版。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教学安排下发下学期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系(部)填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系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请各系(部)务必于11月1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教材征订信息的维护,并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在各部门提交完下学期教学任务后,教务处会将《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
3.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每周不超过16学时。
4.需助课的课程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经批准后和主讲教师教学任务同时下达,教务任务下达后不再受理助课申请。《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用表下载)。
5.需聘请外聘教师的系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3】28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教授100元/课时、副教授80元/课时、讲师及以下职称者60元/课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11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
工作任务 |
11月2日—11月10日 |
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
11月11日—11月18日 |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信息,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
11月19日—11月25日 |
汇总并公布教材信息,各系指导学生购买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