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01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提交下学期教学安排

各学生所在系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打印本系教学安排表(请务必在教务系统中直接打印教学安排,不要导出Word版再打印)。1110日下班前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打印版。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教学安排下发下学期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系(部)填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系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请各系(部)务必于111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教材征订信息的维护,并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在各部门提交完下学期教学任务后,教务处会将《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

3.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每周不超过16学时。

4.需助课的课程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经批准后和主讲教师教学任务同时下达,教务任务下达后不再受理助课申请。《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用表下载)

5.需聘请外聘教师的系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328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教授100/课时、副教授80/课时、讲师及以下职称者60/课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11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工作任务

1121110

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11111118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信息,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11191125

汇总并公布教材信息,各系指导学生购买教材。

附件一: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doc

 

      教务处
      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