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5-2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电函〔20213号)(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校限额报送30件作品参加省赛。

二、参赛办法

项目类型分为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具体要求参照《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附件2),每位教师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我校统一推荐报送省赛,省赛获奖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在省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统一推荐至中央电教馆参加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央电教馆不单独接收教师报送的参赛作品。

三、上报要求

1)参赛教师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各单位;

2)各单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于630日(周)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石建辉  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94



           教务处 人事处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