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集中实习教学任务安排的确认和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7-29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夏季学期集中实习的教学管理,保障实习教学质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各专业实习的顺利进行,现就夏季学期集中实习教学任务安排的确认和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实习教学任务安排的确认 

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集中实习教学任务已经安排完毕,请各二级学院下载查看实习教学安排表(附件1)并确认实习安排,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731日前将电子版确认结果通过钉钉上报到实践教学科陈红娇老师处。

实习教学安排确定后,教学进程计划如有调整,实习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出变更计划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二、集中实习安全管理要求

1. 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做好安全保障和学生管理工作。

校外实习的学院要制定实习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实习总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前与学生签订《防灾科技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具体可参考附件2),做好应急预案(具体可参考附件3),实时把控实习实训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在黄金海岸和柳江盆地实习的相关学院要派驻辅导员,全程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黄金海岸的实习由学校派驻医护人员,其它地区实习负责人应与当地医疗机构取得有效联系,遇突发情况可紧急联络处置。实习期间建立实习学生与学院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机制,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的联系,建立各方联动机制,确保学生校外实习安全。

2. 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习,实习前做好实习基地的联系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备足教学用品,确保仪器设备完好,保障实习教学顺利开展。各学院要加强实习过程监控,保证教学质量。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实习进行抽查。

3.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严格执行学校工作部署,校内实习按照学校要求,校外实习按照实习单位属地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指导教师的动员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