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6-14

各学院(部):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教学安排

1、各专业主任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2、各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表查询和修改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修改完后点击导出,导出PDF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打印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于622日下班前将教学安排表纸介版交到明德楼201室教务科。

3、教学安排里的必修课程不能在教学安排表进行修改,专业选修课程可直接在教学安排表进行“删除”和“恢复”操作,拟添加课程应当修订培养方案后才能添加到教学安排表中。

(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公选课

1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拟开课的公选课负责人于622日下班前将开课申请表纸介版交到明德楼201室教务科;

2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开课的公选课可直接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设,选课名单不变,请任课教师于622日下班前与教务科联系确认是否开课。

(三)教务处下发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

各课程所属学院(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分合班情况、授课周次、教学场所要求等信息,落实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方式。各学院(部)务必于63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维护。

(四)各学院组织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填写《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专业选修课选课名单》,于630日前提交至教务科,如无提交名单则按照整班上课预置上课名单。

(五)确定教材

1、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后,教务处汇总《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622日前发至各部门。

2、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学院(部)于630日前填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任课教师如需教材,可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对应教材后备注栏注明购买教师所需教材数量,如错过时间也可自行购买,下学期开学后凭发票到教务科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一般每周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一般每周不超过16学时。

(二)需聘请外聘教师的学院(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任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995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20206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工作任务

615日—622

各学院(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622日—630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教务处
    20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