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北省教育厅2019年度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0-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教育部网站或在http://222.27.186.55/gxsys/下载)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厅于9月27日下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附件),为更好的完成通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工作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 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气体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全流程监管。

3. 各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中所列条款,组织力量对本院实验室及相关场所严格对标自查,并于10月21日前将附件2、附件3中要求内容填报完整,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010-61598713)。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