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3-11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16 号),决定启动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开展抽查。

2. 本科毕业生须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在校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检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3. 各学院应于48日至426期间组织召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学生汇报截至中期答辩之前完成的工作。

4. 各学院组织专业教研室负责人,于201948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的中期答辩分组设置中设定答辩时间、地点,学院将依据各教研室时间设置组织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5.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参加中期答辩的,各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中期检查,并客观给定中期检查成绩。

二、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1.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2. 各学院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考核成绩时,对于未以任何形式接收中期检查的学生,中期检查考核成绩为不及格,同时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三、相关要求

1. 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2.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文档提交均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

1)学生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点击初始化中期检查表下载中期检查表模板到本地电脑,完成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填写后,上传到系统;

2)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中期检查下载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如有问题或修改意见,在中期检查表中修改后提交反馈文档,由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

3)如中期检查表可以通过,则指导教师在中期检查表中给定成绩后提交回系统,予以通过即可。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教研活动,指导教师交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针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教研活动,着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水平。

 


实践教学科

    20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