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0-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15〕69,下称《办法》)的要求,为了确保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系按要求成立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开题工作内容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在实践教学平台的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完成流程管理、指导过程、文档流转等工作。2018年10月22日正式启动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系负责组织由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题教研会议,对学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学习研讨,全体指导教师及组织管理人员要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相关度。

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起始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设定各阶段时间安排,最迟在2019年1月18日完成开题工作。

(一)题目的拟定与审核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候选题目。题目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类型,题目数量应能够满足学生一人一题的选题要求,且至少50%以上题目为真题真做。

学生也可通过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申报题目,审批通过后作为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各系考核委员会按照《办法》中有关选题原则的要求,就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论证(包含学生自拟题目),并由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二)选题

1.选题开始前,根据审核意见,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候选题目的更新、修改工作。

2.考核小组召开专业(班级)选题会,并组织学生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题。

3.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4学院组织专家针对选定题目进行论证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题目需重新拟定或修改。

(三)开题

1.指导教师通过开题任务布置会议的形式与被指导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向学生部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和要求;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的审批,给出评语;

3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在开题完成后不必打印装订,待答辩结束后与定稿论文同时完成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中期检查工作内容

(一)毕业生返校,接受指导和中期检查

学院要求毕业生必须返校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设计或初稿。

各系应保证学生返校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指导,返校期间每生接受指导时间不低于1周,指导次数不低于3次。

各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安排具体中期检查时间,组织中期检查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截至中期检查之前完成的工作;同时组织召开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会,由教师汇报指导工作;中期检查与开题环节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个月

各系应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设置中期检查报告会的召开时间,届时学院将安排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系及时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各系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成绩时,未返校接受指导或未在中期检查报告会上报告的毕业生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及格,同时暂停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三)中期检查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过程、题目变更、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分组安排、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等工作均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答辩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实践教学科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