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12-2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一流本科课程”。
二、验收标准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通用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见附件1)及立项通知要求对“一流本科课程”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书》(附件2)。
(二)经教学单位评定,达到验收条件、标准的项目,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11)。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发文公布。
四、提交材料
(一)《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书》(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课程建设研究报告(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结题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校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要求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校内SPOC平台)上建课,平台建课情况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所有参与结题的课程均需上线到校内SPOC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课程建设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二)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
联系人:石建辉、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