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3-24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保证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1.学生准备(3月24日-4月13日)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总结论文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文献阅读、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设计(实验)方案及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并按照要求在实践教学平台“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点击“初始化中期检查表”下载并认真填写。
2.中期检查(4月14日-4月27日)
各学院应以专业为基础,以小组答辩形式(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开展中期检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指导,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3.中期检查表提交(4月27日-5月6日)
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中审阅中期检查表并通过。
二、相关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参加中期答辩的,各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中期检查,并客观评价中期检查情况。对于未以任何形式接受中期检查的学生,中期检查考核成绩为不及格,同时取消其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2.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加强沟通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学生按期保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中期检查通过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得变更。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工作,及时做好记录和总结,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报送至实践教学科(东院立新楼309室,西院明德楼207室)。4月14日前,提交学院各小组中期答辩安排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4月30日前,提交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包含组织安排、中期检查情况(含未通过学生名单及原因)、后续工作安排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联系人:东院:刘 华,苏倩倩;立新楼309,联系电话:61595097。
西院:夏 京,陈红娇;明德楼207,联系电话:6159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