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2-03
各学院(部):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将举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完成本次考试任务,请各学院(部)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部门 |
两天四科目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更换监考教师 |
备场、流动监考 |
地球科学学院 |
7 |
1 |
生态环境学院 |
6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6 |
1 |
地质工程学院 |
4 |
1 |
电子科学与控制 工程学院 |
5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5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1 |
应急管理学院 |
5 |
1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5 |
1 |
外国语学院 |
5 |
1 |
基础课教学部 |
5 |
0 |
体育部 |
3 |
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0 |
职能部门 |
15 |
0 |
二、工作纪律与要求
1.各学院于12月4日12:00前将《XXX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穆如旺老师。
2.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允许承担任何考试工作。
3.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更换监考教师。后备人员正常参加考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备场、流动监考人员按时到天仪楼205集合。
4.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落实选派任务,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