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2-03

各学院(部):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将举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完成本次考试任务,请各学院(部)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部门

两天四科目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更换监考教师

备场、流动监考

地球科学学院

7

1

生态环境学院

6

1

土木工程学院

6

1

地质工程学院

4

1

电子科学与控制

工程学院

5

1

信息工程学院

5

1

经济管理学院

6

1

应急管理学院

5

1

文化与传播学院

5

1

外国语学院

5

1

基础课教学部

5

0

体育部

3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0

职能部门

15

0

二、工作纪律与要求

1.各学院于12月4日12:00前将《XXX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穆如旺老师。

2.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允许承担任何考试工作。

3.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更换监考教师。后备人员正常参加考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备场、流动监考人员按时到天仪楼205集合

4.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落实选派任务,及时报送。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