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0-28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为加强对 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我校《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21〕72号,下称《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学院按要求成立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过程、题目变更、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分组安排、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等工作管理工作均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未进入系统落实选题的学院,将无法进行后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管理。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由学院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题教研会议,对学校有关文件进一步学习研讨,全体指导教师及组织管理人员要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相关度。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增加“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简称“声明”,具体模板见附件3),“声明”里日期与论文封面日期保持一致,毕业设计(论文)排版顺序为封面、声明、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编程程序说明书等)(可参见附件4声明排版示例)
二、工作时间安排
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要求 |
工作内容 |
启动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课题征集、指导教师遴选、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
开题 |
2025年3月3日前 |
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和前期检查工作。 |
中期 |
2025年4月21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撰写中期检查报告。 |
答辩 |
2025年6月8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
提交成绩 |
2025年6月8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
推优 |
2025年6月10日前 |
完成优秀论文的学院评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归档及检查 |
2025年10月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归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开展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并进行反馈。 |
请各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启动工作程序及要求
1.题目的拟定与审核
(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候选题目。题目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类型,题目数量应能够满足学生一人一题的选题要求,至少50%以上题目来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且有一定的题目更新率。
学生也可通过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申报题目,审批通过后作为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各学院考核委员会按照《办法》中有关选题原则的要求,就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论证(包含学生自拟题目),并由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2.选题
(1)选题开始前,根据审核意见,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候选题目的更新、修改工作。
(2)考核小组召开专业(班级)选题会,并组织学生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题。
(3)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4)学院组织专家针对选定题目进行论证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题目需重新拟定或修改。
(二)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指导教师通过开题任务布置会议的形式与被指导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向学生部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和要求;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的审批,给出评语;
3.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见附件2)在开题完成后不必打印装订,待答辩结束后与定稿论文同时完成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中期检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毕业生返校,接受指导和中期检查
学院要求毕业生必须返校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设计或初稿。
各学院应保证学生返校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指导,返校期间每生接受指导时间不低于1周,指导次数不低于3次。
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安排具体中期检查时间,组织中期检查报告会,学生汇报截至中期检查之前完成的工作,学院安排督导专家旁听指导;同时组织召开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会,由教师汇报指导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各学院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成绩时,未返校接受指导或未在中期检查报告会上报告的毕业生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及格,同时暂停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3.中期检查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四)论文查重工作程序及要求
1.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论文全部进行论文查重,相似度检测标准定为不超过30%。
2.每名毕业生两次查重机会,两次查重超过30%,学生直接进入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前,毕业生需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实践教学科增加一次检测权限,毕业生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再次进行相似度检测,低于30%则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再次检测仍高于30%或二次答辩仍不合格的按延期毕业处理。
(五)答辩、成绩上报、评优及材料归档工作程序及要求
1. 各学院按照答辩要求具体负责毕业答辩的考核工作,于 2025年6月8日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上报毕设成绩。
2. 各学院依据《办法》要求,推荐至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4%。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工作,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公布。
3.学生答辩后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整版本上传至毕设系统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指导老师负责审核并确认,教务处负责将所有本科毕业设计(文本)通过毕设系统上传至国家抽检平台,参加国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4.毕业生离校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和过程控制手册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附件2: 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2018版)
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及声明模板
附件4: 声明书排版示例
附件5: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