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0-0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金课一流本科课程相关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尚在有效研究期内,未结题的金课”(名单见附件6

(二)2023年立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一流本科课程

二、验收标准

(一)依据《防灾科技学院金课5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金课项目建设内容》(附件2)对金课进行验收。

(二)依据《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通用标准》(附件3)及立项通知要求对一流本科课程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金课建设项目验收书》(附件4,一式一份)、《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书》(附件5,一式一份)和课程建设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二)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二级督导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据以上验收标准进行自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项目团队根据意见建议完善课程建设材料。

(三)经教学单位评定,达到验收条件、标准的项目,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1223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11)。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上述两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发文公布。

四、提交材料

(一)《防灾科技学院金课建设项目验收书》或《防灾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书》、课程建设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

(二)课程建设佐证材料包括:课程建设标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情况、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情况、课程考核材料、雨课堂授课情况、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历学期教学评价情况,以及能够说明课程建设成效的其他材料(电子版,每门课程单独打包,以课程名称命名)。

(三)校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要求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校内SPOC平台)上建课,平台建课情况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所有参与结题的课程均需上线到校内SPOC平台。

五、工作要求

课程建设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金课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金课建设项目此次必须参与结题,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将终止项目建设

(三)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

联系人:石建辉、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94

 

    教务处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