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2024学年春季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6-24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巡视组分组

组别

人员


组别

人员

巡视01

刘晓岚

吴东红

高方平


巡视06

王建富

邹岭

王爱玲

巡视02

唐元

刘彬

侯英


巡视07

李君

姚振静

李学林

巡视03

陈灏杰

蔡建羡

袁庆禄


巡视08

黄萍

唐彦东

刘小阳

巡视04

韩红梅

李平

孙珍军


巡视09

王福昌

孙治国

刘庆杰

巡视05

池丽霞

贾甚杰

谢长旺


巡视10

赵宜宾

唐圣华


二、巡视日程安排

期末考试巡视采用交叉巡视的形式进行,具体日程根据教务处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周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人数

天仪楼南

天仪楼北

17周周三

2024-06-26

14:30-16:30

1289

巡视01

巡视02

17周周四

2024-06-27

09:00-11:00

2073

巡视03

巡视04

2024-06-27

14:30-16:30

1896

巡视05

巡视06

17周周五

2024-06-28

09:00-11:00

1423

巡视07

巡视08

2024-06-28

14:30-16:30

1882

巡视09

巡视10

三、巡视内容

1.监考人员执行考场规则情况。

2.考场监考人员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3.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达考场,考前是否按照规定清场。

4.监考人员是否在考场的黑板上写出监考人员姓名等。

5.考场组织及纪律情况。

四、巡视职责

1.巡视考试开始前30分钟的考试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视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在考试过程中,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巡视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巡视人员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巡视过程中要巡视学生交卷时间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后,请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巡视检查情况记录表》,并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3.考试结束后,巡视人员对考试组织工作提交书面的《巡视意见反馈表》。

4.巡视人员在巡视期间应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教务处
    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