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校级初赛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5-29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为教育强国建设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高教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初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初赛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科研处、研究生处和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组织校内初赛评审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团队要认真研读《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高教函(2024)9号)(详见附录1),按照主体赛事要求(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具体执行。

(二)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五)各参赛项目原则上至少安排一名专任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确保高质量提交竞赛文本,参赛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等,项目内容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操作手册见附录2)。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挖掘资源,提炼、总结、创意、创新,广泛动员师生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参赛项目,打造通过大赛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申报项目按赛道分类,每类按照10%比例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打磨,作为省赛和国赛的种子项目,并将评审排序后的项目列表于6月30日前单独上报教务处(见附录3),名单内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企划书、PPT、视频等支撑材料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目前已经开放,62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进入省赛的名额省教育厅按照在大创网报名数量确定后,从各学院按比例推荐的10%名单中评选产生(学校可以根据学院需要提供网上报名情况统计表)参赛团队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

五、评审及奖励

(一)河北省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二)校级初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及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大赛基本精神,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评审,按分值确定名次。

(三)校级初赛评审时间为202471日至78

(四)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们将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推荐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大赛。奖励标准参照《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各项目指导教师做好各参赛项目的指导工作。学校将从20246月22日开始,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报名情况,并完成校级初赛的评审工作,并向省级复赛推荐参赛队伍。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参与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特色和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时间节点,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学生参赛。

    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