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26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结课课程的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安排

(一)学校安排

以下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节点如下:                              

(二)学院安排

其他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做好组织形式、考核方式、考试安排的审批、报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将考试课程排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安排查询

(一)考表查询(学生)

方式一: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

方式二:学生可通过手机钉钉查询,进入“防灾学院”→我要查→教学服务→我的考表。

(二)监考查询(教师)

方式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步骤: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教务管理系统→我的工作→课表考表→我的监考安排。

方式二:通过手机钉钉查询,进入“防灾学院”→我要查→教学服务→我的监考。

三、命题组卷

(一)命题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当选定有经验的教师负责命题工作。

2.命题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写《考试大纲》。

3.命题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试题要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区分度,既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考察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试做要求

命题完成后应组织试做,试做完成后根据试做结果作相应调整,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并在《试题审查表》上签字,各学院(部)留存试做试卷。

(三)试卷上传

1.经教研室审核的试卷,命题老师可通过教务系统上传试卷。

2.各教学单位应复查期末试卷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上传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我的工作→我的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命题→选“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模板附件12

(四)试卷保管

学校组织的考试试卷由教务处临考前保管,各教学单位组织的考试试卷由课程归属单位临考前保管,所用试卷要专人保管,防止试卷丢失或漏题;开考前由监考人员领取试卷,严禁代领或学生领取试卷。

附件1:试卷(横版)模板.docx

附件2:试卷(竖版)模板.docx


    教务处
    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