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25

各相关学院: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强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教务处〔2023〕31号)《关于公布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度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确保建设成效,决定开展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一)各专业制订建设方案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建设内容重点突出,要进一步分解建设任务,细化建设要求、强化推进措施,落实项目责任。

(二)传统专业对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指标和主要观测点,适应新要求,全面推进专业内涵提质升级,达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水平。

(三)新兴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第三级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明确专业定位,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专业认可度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适切度。

(四)建设方案是学校对一流专业进行过程管理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专业要明确各项建设任务与成果的完成时间,能分年度表述的要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任务,应明确提出任务实施阶段和完成时限。

二、论证审核

建设方案论证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对于建设方案制订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专业,必须重新制订建设方案并进行重新论证。

三、其它事项

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方案相关内容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各相关学院于20245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防灾科技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石建辉,联系电话:010-61593894

 

    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