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防科发教〔2008〕16号)第七条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的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6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经教务处与外国语学院协商,决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
1、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且前三个学期每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达到80分;
2、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虽未达到第一条要求,但大学英语CET-6考核成绩达到426分;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拟同意王默迪等185名同学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按80分计入本学期《大学英语Ⅳ》课程成绩。公示结束后将删除本学期课程,于本学期末录入相关免修成绩。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大学英语IV免修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4月3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免修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签据实名的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
联系人: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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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明德楼201室 电话:010-6159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