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26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21〕7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1.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开展抽查。
2. 本科毕业生须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在校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检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3. 各学院应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21日期间组织召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学生汇报截至中期答辩之前完成的工作。
4. 各学院组织专业教研室负责人,于4月7日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的中期答辩分组设置中设定答辩时间、地点,或者将中期答辩安排告知教务处督导科,教务处将依据各教研室时间设置组织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5.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参加中期答辩的,各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中期检查,并客观给定中期检查成绩。
6. 各学院于4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情况(包含组织安排、学生毕设中期检查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红娇老师处。
二、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1.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2.各学院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考核成绩时,对于未以任何形式接收中期检查的学生,中期检查考核成绩为不及格,同时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三、相关要求
1. 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2.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文档提交均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
(1)学生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点击“初始化中期检查表”下载中期检查表模板到本地电脑,完成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填写后,上传到系统(或在系统中点击“在线编辑”填写完成后保存);
(2)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中期检查”下载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也可以点击“在线查看”。如有问题或修改意见,在“中期检查表”中修改后提交反馈文档,由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或者直接在线修改后保存;
(3)“中期检查表”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在“中期检查表”中给定成绩后提交回系统,予以通过即可。
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实践教学平台首页公告栏进行下载,如遇使用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相关人员联系解决。
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保障工作进度,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严把质量关,将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通知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