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01
各教学单位、相关学生: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部分
(一)考生范围
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办理缓考手续的。
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40(含40分)至60分之间不及格的。
(二)考试安排
1.统一安排
补考时间:3月7日至10日。
2.自行安排
上学期因采用特殊考试形式的(口试、听力、专业软件机考、绘图等),补考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于3月4日至10日完成考试。
3.安排查询
方式一:学生进入我校“办事大厅”,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
方式二:学生也可通过钉钉手机端,进入“防灾学院”→“我要查”→“教学服务”→“我的考表”
方式三:通过下方附件查询。
4.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规定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请去辅导员处办理相关证明),请勿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作弊。
二、教师部分
(一)监考查询
即日起监考老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监考安排。
方式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步骤: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教务管理系统→我的工作→课表考表→我的监考安排。
方式二:通过手机钉钉查询,进入“防灾学院”→我要查→教学服务→我的监考。
(二)评价负责人设置
各教学单位于3月4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评价负责人设置。
步骤:我的工作→成绩管理→设置评价负责人→选择“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春季-补(缓)考”→按“学院或课程”搜索→设置,设置完成后,注意保存。
(三)成绩录入
1.录入方法:登录我校“办事大厅”,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应用模块“我的工作”,在“我的教学”下点击“成绩录入”,在成绩录入界面选择“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春季-补(缓)考”后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并提交。
2.缺考信息由教师自行录入,可通过“成绩录入”界面进入“高级模式”提交缺考信息。
(三)考试材料归档
1.教师应于3月15日(周五)下班前将考试资料归档。归档材料:①考卷,②成绩单1份。
2.补考归档材料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