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19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防灾科技学院考点诚挚提醒各位考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准备,有序进入考点考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预祝各位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务必提前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一周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前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生须知”、“特别提醒”等内容,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牢记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第四科目5**)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按照招生单位要求确定,不超过14:30)。
(三)提前准备好入场证件。请务必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必备考试用具。务必注意,不得将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带入。
(四)注意查看考场位置。本考点的全部考场设置在北校区天仪楼。请考生于2023年12月22日前,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s://dean.cidp.edu.cn/)公告,熟悉考场对应教室位置。
二、有序高效进入考区和考场
与往年相比,今年研考进场增加了智能安检程序,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天仪楼)设置的考区入口,并有序进入考场。
进入考区和考场时要主动接受安全检查、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包、其他电子物品等与考试无关用品,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因不能顺利通过安检而耽误自己和他人的入场时间。
(一)进入考区检查流程
1.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考区楼宇的封闭管理区域入口处,接受安保人员检查、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区。
2.考生禁止携带手机、包、其他电子物品或禁止带入考区的其他物品。
3.确定未携带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的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智能安检通道,依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门未提示报警的,可继续前行到候场区。前后考生须保持一定距离,后面的考生须待前一名考生完全走出安检门后,方可通过安检门。
考生如遇安检门异常报警,疑似携带有违规物品的,须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到专门的复检处主动配合人工复检。如因考生不配合复检,或携带违规物品,或不按照要求重新接受智能安检,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考生如因携带了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以致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须配合人工检查并重新排队存放物品、重新接受安检的,势必严重影响考生本人进入考场时间,甚至存在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风险。如遇到智能安检门报警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场的,务必保持冷静,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相关指令,以顺利完成安检。
(二)进入考场检查流程
考生在考场门口处须接受监考员用金属探测仪再次进行违规物品检查。探测发现确有问题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须回到考区入口安检处重新接受安检。探测无异常进入考场的考生,须接受另一名监考员对考场考生信息、身份证信息和考生面容的人工核对。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三)请务必自觉服从安检人员、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考生入场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密切注意考试规则
(一)严格遵守考场信号指令。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二)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考生应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内按题号顺序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三)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考生在考区、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五)考试结束时,须待监考员清点回收完毕所有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区内滞留。
四、封楼断网
12月22日22:00至24日18:00,天仪楼考区为封楼阶段。
12月22日22:00至25日15:00,天仪楼考区为断网阶段。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按有关规定和考点要求做好考试准备,以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严禁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区楼宇(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开考后,在考区内一旦发现考生携带有以上物品,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凡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须注意安全,在考区楼道、电梯、楼梯、考区出入口,以及地下通道进出口等处注意防滑、有序通行、不得拥挤,自觉保持人员间距。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