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15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1〕10号)《防灾科技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人〔2022〕83号)和《关于对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业绩统计与认定的通知》要求,经老师申报,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现将2023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及业绩分统计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9日17点00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或申请复核,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真实。
受理处室: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明德楼203室),电话010-61597607。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