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15
各学院(部):
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将举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完成本次考试任务,请各学院(部)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二、工作纪律与要求
1.各学院于12月15日下午12:00前将《****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穆如旺老师。
2.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允许承担任何考试工作。
3.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更换监考教师。后备人员正常参加12月21日的考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备场、流动监考人员按时到天仪楼408集合。
4.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落实选派任务,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