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06
各学院(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23〕9号)精神,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12月16日举行,为保证我校考点工作秩序正常,顺利完成本次考试工作,现向各学院征集监考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数量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全校共报考英语四级考生3105名,安排104个考场,需208名监考人员;报考英语六级考生2431名,安排82个考场,需164名监考人员。请各学院根据要求选派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分配如下:
部门 |
四级人数 |
六级人数 |
地球科学学院 |
22 |
18 |
生态环境学院 |
18 |
14 |
土木工程学院 |
18 |
14 |
地质工程学院 |
14 |
11 |
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
18 |
14 |
信息工程学院 |
17 |
14 |
经济管理学院 |
20 |
15 |
应急管理学院 |
16 |
13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16 |
13 |
外国语学院 |
17 |
13 |
基础课教学部 |
15 |
11 |
体育部 |
8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7 |
二、监考人员要求
(一)监考人员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劳务派遣),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监考人员必须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服从管理。
(三)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监考培训会,熟悉本人承担职责内的各项监考程序。考前培训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监考人员无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三、其他要求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切实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考生的个人利益,各学院(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监考人员选派工作。
(二)监考人员一旦排定,须服从监考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区和考场,不得私自让他人代替监考。
四、监考报名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人数填写《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监考人员信息表》(附件),于12月08日12:00前将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处考试中心穆如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