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学校启动校内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与申报数量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教育部本次拟认定一流课程5800门,其中认定1000门左右线上课程;500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4300门左右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三)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

(四)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五)申报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系统(线上平台、虚拟仿真平台)中显示情况一致、所有团队主要成员须为教务系统中(线上平台、虚拟仿真平台)显示的授课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三、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填写相关类别课程申报书,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须同时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汇总表报送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其他

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确定此次推荐数量和课程。推荐课程后续申报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建辉、夏京、车旭

联系电话:010-61593894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4.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5.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6.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7.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8. 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附件)

9.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