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01
各学院(部):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重修考试于12月07日开始,请相关教学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命题安排
各教学单位指定命题教师,做好自修试卷命题工作。经教研室审核后,各学院(部)最迟于12月04日下班前完成试卷上传工作。
上传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我的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命题”(选择自修考试任务)→选择A卷→上传→确定。
二、考试安排
(一)统一组织
1.笔试课程
考试日期:12月07日-09日(第12周周四、五、六)。
考试考区:南校区文德楼、体育馆,北校区长庚楼、天仪楼。
2.体育课程
体育部课程,采用现场测试考核方式,安排在12月07日(周四)中午,开始时间为12:25,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到达南校区体育馆主馆参加测试。
3.机考课程
信息工程学院机考课程,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达机房考场。
(二)自行组织
请相关考生于12月04日-10日期间与课程负责人联系,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安排查询
1.考试安排查询(学生)
方式一: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
方式二:也可通过下方附件查询考试安排。
2.监考安排查询(教师)
监考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课表考表”→“我的监考安排”。
四、考试纪律
1.请各位同学认真查询考试安排,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持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附有学生照片及公章的学籍证明。
2.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作弊。
3.考试过程中将通过监控系统对考场进行实时监控,以截图、录像等形式获取学生严守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等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相关考生、监考教师分别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成绩报送与归档
1.成绩报送
参加自修阅卷的老师请在12月17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步骤: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我的教学”→“成绩录入”,点相应课程进行成绩录入。
2.考试归档
各教学单位将自修考试材料整理好自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