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1-07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各学院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
1、各专业主任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各专业教学安排周学时应控制在26学时以内。
2、各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表”查询和修改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修改完后点击导出,导出PDF版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打印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于11月16日前将教学安排表交到教务科。
3、教学安排里的必修课程不能在教学安排表进行修改,专业选修课程可直接在“教学安排表”进行“删除”和“恢复”操作,拟添加课程应当修订培养方案后才能添加到“教学安排表”中。
(二)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公选课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拟开课的公选课负责人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防灾科技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纸介版交到明德楼201室教务科。
(三)教务处下发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学院(部)录入教学任务
春季学期共安排16周理论教学周,各课程所属学院(部)通过教务系统录入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分合班情况、授课周次、教学场所要求等信息,落实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各班级课程安排需要均衡时间,原则上13-16周需安排3门以上课程。各学院(部)务必于11月30日前落实并录入教学任务。
(四)各学院组织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
各学院按专业组织各年级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填写《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专业选修课选课名单》,各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科,如无提交名单则按照整班上课置入课程名单。
(五)确定教材
1、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计划后,教务处汇总《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11月20日前发至各学院(部)。
2、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学院(部)于11月30日前填报完《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任课教师如需教材,可在表内对应教材后备注栏注明购买教师所需教材数量,如错过时间也可自行购买,下学期开学后凭发票到教务科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一般每周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一般每周不超过16学时。
(二)需聘请外聘教师的学院(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任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9〕95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
工作任务 |
11月7日—11月16日 |
各学院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
11月20日—11月30日 |
1.各学院(部)通过系统录入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