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0-13
各学院:
一、关于学籍处理结果的公示
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2023年10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张智尧等14名同学作学业警示处理,对纪景耀同学作留级处理,现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17日
电话:010-61596046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室:明德楼201室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二、关于学籍处理后期工作的通知
1.各学院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E-mail等方式与学生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家长知晓学生学业情况,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并根据与学生和家长的谈话,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2.学业警示学生跟班试读需要提交《跟班试读申请表》(附件2),10月19日前将《跟班试读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明德楼201室教务科)。留级学生到新班级报到,按留级后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管理。
3.各学院根据警示和留级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4.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管理,学生需按照对应学期以自修的方式补修未修读的课程,尽快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请各学院按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学籍处理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