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我校决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数量
我校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线上、线下、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四类一流本科课程各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
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的课程应为已立项建设的课程,其中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三类课程推荐各不超过1门,校级立项的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门社会实践课程必须参与此次申报推荐。
二、推荐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
三、申报条件
(一)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二)此前推荐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
(四)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六)因受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七)线下一流课程遴选范围包含已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金课建设项目(线下)、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线下)等,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各教学单位只能从《校内各类立项建设课程一览表》中推荐(附件8)。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5),并按照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各类课程申报参考《河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6)。
(二)课程归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学术性进行把关,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名单,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11月10日前,学校按要求向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11室)。
(一)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三)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党总支公章,提供课程学术评价意见须由全部审查专家签字(不少于3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石建辉,车旭。电话:010-6159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