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12

各学院、相关考生: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于2023091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将对本次考试培训、监考(考生)须知、封楼及课程调整等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监考须知

(一)考前培训

1.时间:0914日(周四)下午15:00开始,大约1个小时。

2.参加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考务全体成员。

3.培训方式:钉钉会议直播,大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务群。

监考、考务成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条形码粘贴、考试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策略。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考试当天

1.考务办公室:天仪楼408

2.请各位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当天上午8点,中午12点到考务办公室。

二、考生须知

(一)考试地点

考区为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天仪楼,考场与地点对应表如下:

(二)入场要求

根据省、市考试院最新指示精神,本次考试严格防范手机等通信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和考试工作场所。为落实工作要求、严肃考风,特再次通知如下:

1.安检门安检。学校在各教学楼入口处安装安检门,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教学楼。请考生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安检,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信设备将提示报警。

2.证件和用具。

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

3.禁止携带物品。各教学楼前没有个人物品存放区,请各位考生切勿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区,避免出现物品丢失乃至影响入楼时间,错失本次考试机会等情况。

三、郑重提醒

1.考生一旦进入考场,中途不得离场;直至考试结束,方可离场。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如果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停考13年,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拍照传播试题、答案及考场环境等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本考试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考后全面视频回放检查,发现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学校,同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四、封楼与调课

考试期间,北校区天仪楼将实行封楼安排。封楼时间:091522:00-091619:00。涉及调课的课程,请授课教师提前做好安排。

    教务处
    20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