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新创业新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和培养质量评价转变为切入点,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建设类型和数量

(一)建设类型

本年度拟申报课程分为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创客训练营课程、创新创业训练营课程五个类别,根据课程类型采取新建或依托专业课程建设。各类课程内涵及建设要求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数量

本年度拟推荐省级建设课程26门,其中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6门,创客训练营课程、创新创业训练营课程各为4门

(三)申报数量

本科专业数量大于3个(含3个)的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33门,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少于1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应积极参与申报。

三、建设内容

(一)基本内容

所有立项建设课程完成如下建设内容:

1.按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教学方法上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课程设计上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

2.制定或修订1套完整的课程教学文件(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课件、考核标准等),并组织开展一轮教学运行。

3.建设一支成熟稳定、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应不低于3人。

4.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取得预期成果

(二)补充内容

1.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应有专业教师参与课程团队并参与课堂讲授或实践,课程内容设计上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教学案例不少于8个。

2.专创融合课程:建设1支熟练使用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运用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开展教学的团队;建设1套“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教学素材;支撑不少于3项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毕业设计等实践活动。

3.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建设至少1个深度合作的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1支由校内专家、产业专家、创新创业专家等组成的教学团队;设计不少于3个产业类实践项目,引领学生用创新思维解决产业实际问题

4.创客训练营课程:建设不少于1个创新创业类实验室,具备支撑学生开展创新实践的物理空间和试验条件;建设1支由多学科和企业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指导学生开展基于专业项目的创新训练;组建3个以上学生团队,并获得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形成1套依托课程开展创新设计、原型制作论文撰写、专利申报、竞赛获奖的工作机制。

5.创新创业训练营课程:组建1支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学校创客空间或社会孵化基地半年以上;组建1个结构合理,实战经验丰富的“双导师”团队;建设至少1个创新创业实战基地;建设1整套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训练体系;至少实现1个创新创业成果落地孵化。

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仅限1人应为我校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

(二)负责人最多申请一门课程课程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2门课程。

(三)鼓励不同学科教师、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人员联合申报,允许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作为课程组成员并担任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五、项目管理

(一)课程立项后须持续建设,省教育厅将对立项建设课程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与评价。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开展验收认定。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课程;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二)立项项目纳入学校课程建设管理,每门课程资助2万元,用于课程制作、师资培训、资源建设、成果培育等,建设经费分两年度拨付

六、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类型,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审核。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申报课程评审,并根据限额择优向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推荐。上报纸质版《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一式5份)和《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评审。10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产生推荐结果。

(四)材料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10月23日前,学校将推荐结果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石建辉、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94。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通知

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

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