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十七轮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十二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二、验收要求
2.授课计划:一份完整的以实际授课为次序的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设计方案,要求细化课程章节的授课目标,明晰授课内容及相关知识点。
3.授课资源:一套完整的课程授课资源(例如雨课件),包含每次授课的预习资源、课堂授课资源、课堂互动资源、课后复习资源等。
4.授课与互动效果:课程建设资源在课堂内外实际应用率达90%以上,课堂内外互动、讨论和答疑活动效果良好。
5.一份完整的课后小结、课程总结及持续改进措施。
6.提供基于雨课堂录制的10次语音或视频课程(雨课堂为语音或者视频直播)。
三、验收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课程组依据以上验收条件进行自查;
2.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教学单位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的验收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对于通过基本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教务处组织集中评审。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0月10日前,请各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
(1)《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一式一份)。
(2)课程结题佐证及支撑材料(只提供电子版)。
五、其他事宜
1.第12批次重点建设课程此次必须参与验收,未参加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将终止该项目。项目发生变更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课程结题的组织工作。
3.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