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6-08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启动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初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科研处、研究生处和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组织校内初赛评审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认真研读《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详见附件1),按照主体赛事要求(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具体执行。

(二)各参赛项目原则上至少安排一名专任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确保高质量提交竞赛文本(企划书参考见附录2),参赛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等,项目内容最大限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原则上近2年获得学校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须参与申报(操作手册见附录3)。

(三)各教学单位要充分挖掘资源,提炼、总结、创意、创新,广泛动员师生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参赛项目,打造通过大赛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申报项目按赛道分类,每类按照10%比例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打磨,作为省赛和国赛的种子项目,并将评审排序后的项目列表于630日前单独上报教务处(见附录4),名单内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PPT、视频等支撑材料。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目前已经开放,62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进入省赛的名额省教育厅按照在大创网报名数量确定后,从各学院按比例推荐的10%名单中评选产生(学校可以根据学院需要提供网上报名情况统计表)参赛团队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

五、评审及奖励

(一)河北省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二)校级初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及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基本精神,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评审,按分值确定名次。

(三)校级初赛评审时间为202371日至78

(四)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们将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推荐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参照《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各项目指导教师做好各参赛项目的指导工作。学校将从2023622日开始,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报名情况,并完成校级初赛的评审工作,并向省级复赛推荐参赛队伍。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参与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特色和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时间节点,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学生参赛。


    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