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6-02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强化全面育人理念,拓宽学生学习视野,丰富公共选修课程资源,现启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申报要求

(一)公选课的课程类别分为:公共艺术类、劳动教育类、创新创业类、自然科学类、经济与社会类等,鼓励教师申报体现我校特色或学科优势的公选课程。

(二)申报公选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在申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的研究。原则上不接受外聘教师、退休教师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

(三)公共选修课程一般应开足一个学期,周学时为2,以32学时为限,计2学分。

(四)申请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重复。开课学期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不宜再申报公共选修课。

(五)如果课程要求特定年级、学院或专业的学生才能选课,任课教师在系统填报时要注意面向对象的设置,设置错误或不设置会影响后续学生选课。

二、上课安排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周至第16周每周四、周日晚上。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范围的课程,涉及面广,课程一旦安排,原则上不予调停课。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首次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69日前完成《防灾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的填写和课程教学大纲及考试大纲(附件2、附件3)的制订工作,并报课程归属学院。

(二)学院初审

课程归属学院对任课教师资格、课程申报表、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防灾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6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室)。

(三)学校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公共选修课进行审核认定。对于符合开课要求的课程,教务处将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凡选修人数少于40人的理论课程不开课,术课少于30人不开课。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公选课申报与建设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需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同时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教师所申报的课程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核,确保开课质量。



    教务处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