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3〕 14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达标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教改、青年教师培养、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等教育教学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推荐范围
建设成效突出的专业类(含学院、专业、学科等)、课程类(含课程组、课程群等)、实践类(含实践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团队类(含教学团队、教研专题团队等)以及其他类基层教学组织均可参加本次推荐评选活动。
三、推荐数量
各单位申报河北省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的数量为2-5个,申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数量为1个。按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达标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成绩应在80分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成绩应在90分以上。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申报负责人认真填写纸质版《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3)、《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4),连同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石建辉、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