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16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学校教材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材育人育才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防灾科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突出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教材,国内正式出版的教材未能涵盖我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填补国内教材出版空白的教材,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四新”专业教材。

(二)依托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结合新形势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锤炼符合学校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内涵的精品教材。

(三)满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要求,契合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方法改革和教学资源建设,体现改革创新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教材。

(四)加强互联网+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二、立项条件与要求

(一)立项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双创教育等方面的新理念、新内容,有利于学生各项能力培养。

(二)教材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至少两轮次以上。教材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修订教材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公开出版,编写质量高、选用面广的教材,修订教材与原教材相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要有较大创新及质量的明显提高。

(四)申报立项教材不包括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以及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等类型教材。

、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请教材建设立项的教师,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交所在部门

(二)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审核、排序并签署意见,确定推荐教材名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针对教材立项申报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教材内容的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进行论证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教材立项建设名单并择优推荐出版。 

建设管理

(一)确定为防灾减灾特色教材立项项目的由学校统一联系落实出版事宜,非特色教材给与不超过3万元出版资助。

(二)立项教材实行项目制管理。建设期为2年,申报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或修订工作。需要延期的,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延期一年。无适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出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

(三)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教材为完成形式,教材出版前须经专家审稿,确认达到出版水平方可出版  

五、材料报送

(一)教学单位统一将《防灾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的政治审查表(附件3)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43日(星期)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11室)。

(二)新编教材需提供较为完整的编写大纲及已完成的教材部分样稿1份,修订教材需提供上一版教材样书1本及新版修订大纲。

(三)拟申请延期的2021年立项项目,请于4月3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4)。未如期出版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车旭,电话:010-61593894

 

 

 


    教务处
    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