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06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于2023031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将对本次考试培训、监考(考生)须知、封楼及课程调整等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安排

1)时间:0309日(周四)下午14:00-15:00开始。

2)参加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考务全体成员。

3)培训方式:钉钉会议直播大家关注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培训

监考、考务成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条形码粘贴、考试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策略。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考须知

1.考务办公室:天仪楼408

2.请各位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当天上午8点,中午12点到考务办公室。

三、考生须知

(一)考试地点

为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天仪楼,考场与地点对应表如下:

考场代码

地点

131019001

402(天仪楼)

131019002

403(天仪楼)

131019003

404(天仪楼)

131019004

405(天仪楼)

131019005

406(天仪楼)

131019006

407(天仪楼)

131019007

409(天仪楼)

131019008

410(天仪楼)

131019009

411(天仪楼)

131019010

412(天仪楼)

131019011

413(天仪楼)

131019012

)证件材料

考试入场证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

考生的手机、包一律不得带入教学楼只准携带考试用品。请同学们提前将手机、包妥善放置教学楼以外地点。

)佩戴口罩

各位考生需自行配备口罩,进考区全程佩戴口罩

(四)郑重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如果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停考1至3年,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拍照传播试题、答案及考场环境等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本考试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考后全面视频回放检查,发现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学校,同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四、封楼、调课

考试期间,北校区实行封校安排。天仪楼(北校区)封楼时间:031022:00-031119:00。涉及调课的课程,请授课教师提前做好安排。

考试当天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人员,按学校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区、考区;考生凭证件材料进入校区、考区,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教务处
    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