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11-28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教学安排
1、各专业主任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2、各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表”查询和修改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修改完后点击导出,导出PDF版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12月2日下班前完成各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打印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的教学安排表统一上班后再交至教务科(明德楼201)。
3、教学安排里的必修课程不能在教学安排表进行修改,专业选修课程可直接在“教学安排表”进行“删除”和“恢复”操作,拟添加课程应当修订培养方案后才能添加到“教学安排表”中。各专业教学安排周学时应控制在26学时以内。
(二)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公选课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拟开课的公选课负责人于12月9日下班前将开课申请表电子版发给教务科高司卿老师。
(三)教务处下发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
春季学期共安排16周理论教学周,各课程所属学院(部)通过教务系统设置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分合班情况、授课周次、教学场所要求等信息,落实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方式。各班级课程安排需要均衡时间,原则上13-16周需安排3门以上课程。各学院(部)务必于12月9日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
(四)各学院组织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
各学院按专业组织各年级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填写《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专业选修课选课名单》,于12月9日前提交至教务科,如无提交名单则按照整班上课预置上课名单。
(五)确定教材
1、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后,教务处汇总《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12月5日前发至各部门。
2、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学院(部)于12月9日前填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任课教师如需教材,可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对应教材后备注栏注明购买教师所需教材数量,如错过时间也可自行购买,下学期开学后凭发票到教务科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一般每周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一般每周不超过16学时。
(二)需聘请外聘教师的学院(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任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9〕95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
工作任务 |
11月28日—12月2日 |
各学院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
12月3日—12月9日 |
1.各院(部)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