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6-14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集中实习教学工作,现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集中实习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实习最早开始时间为81日,最晚截止日期为93日,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实际统筹安排实习教学。

二、工作要求

(一)合理衔接。夏季实习安排要和秋季学期教学安排合理衔接,如实习在夏季学期不能完成,可分散在秋季学期进行,也可寻找线上、虚拟仿真等其他可替代方案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二)校内优先。实习安排优先考虑在校内实习,实习地点最好选择在学生所在校区,尽量不跨校区。

(三)校外就近。校外集中实习就近合理选择地点,优先在燕郊周边、黄金海岸教学实习基地及京津冀等疫情低风险的地区进行。实习前教学单位要与实习基地及时联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实习教学计划可实施。

(四)安全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运行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习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校外实习教学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兼顾其他。针对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参加实习的学生,各教学单位要提供线上教学、虚拟仿真或其他可替代方案,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三、上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6月28日18点前在实践教学平台“实习实训管理模块”录入夏季学期实习安排。

 

    教务处
    20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