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16
各教学单位:
2021年12月15日,学校相继发布了《关于对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励认定结果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教学业绩认定的通知》,对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励认定和部分教学业绩认定情况进行公示,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调整,并充分收集广大老师的反馈意见,特将公示时间统一延长到2021年12月20日17点(星期一),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或申请复核,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真实。
受理处室: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明德楼203室),电话010-61597607或010-61597627。